張貼日期: 2026-02-06 18:16:40 點閱:69
說明:
一、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、第6條暨彰化縣警察局115年1月9日彰警交字第1150002565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於115年2月17日起至2月22日止,每日8時至20時(視狀 況提前或延後),封閉鹿港鎮中山路段(自民權路口起至海 浴路口止),做為行人徒步區,以維護行人安全。
三、 為免封閉路段造成周邊道路車流壅塞,於中山路與民權路口、沿海、復興南、三民與菜園路口、青雲路與復興南路口、 彰鹿路與復興路口、彰鹿路與中正路口、中正路與舊
鐵道口 、復興路與親民路口、彰30(媽祖路)、光復路與復興南路口 、中山路與海浴路口、復興路與鹿草路口、中正路與民權路 口、中正路與鹿東路口設立交通管制點(視交
通流量情形, 彈性調整交通疏導管制方式及時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