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一則公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一則公告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競賽活動 / 張貼者
                教務組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張貼日期: 2025-07-23 09:29:4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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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| 一、 | 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 | 
	
	
		
			| 二、 | 旨揭比賽之重要工作期程詳如實施計畫之附件六,貴校報名應注意事項: | 
	
	
		
			| (一) | 請貴校指派固定承辦人員統一辦理報名,本年度報名相關事宜將於8月11日(星期一)後另行公告。 | 
	
	
		
			| (二) | 旨揭比賽報名自114年9月8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起開放至9月19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關閉,貴校承辦人員應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。 | 
	
	
		
			| 三、 | 本縣轄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(含個人、團體及機構)參賽應注意事項: | 
	
	
		
			| (一) | 國民教育階段及高中階段具學籍之學生(含個人、團體及機構):逕向設籍學校報名,並依校內程序參與初選相關事宜。 | 
	
	
		
			| 1、 | 114年9月16日(星期二)前逕洽本府教育處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業務承辦人李如玉調府教師(聯絡電話:753-1878),完成學生身分證明查驗及報名網站上報名表繕打。 | 
	
	
		
			| 2、 | 於114年9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至12時至本府教育處李如玉調府教師繳交作品(含報名表),並應檢附學生身分證明以供查驗,後續由本府彙送列冊,再請學生送至湖東國小。 | 
	
	
		
			| (三) | 請本縣設籍學校轉知旨案比賽實施計畫訊息予校內相關學生。 | 
	
	
		
			| (一) | 收件時間:國小組114年9月24日(星期三) 、國、高中組114年9月25日(星期四)。若遇颱風停班停課則順延1天。 | 
	
	
		
			| (二) | 收件地點:湖東國小活動中心(514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423號,電話:04-8852062分機15)。請從東側門出入。 | 
	
	
		
			| (三) | 為協助承辦人員判斷送件時常見錯誤樣態,減少送件格式不符等情事,請貴校務必詳閱參賽作品清冊之檢核項目。 | 
	
	
		
			| (一) | 承辦學校:湖東國小輔導室,04-8852062分機15。 | 
	
	
		
			| (二) | 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:吳旻融小姐,04-7531840。 | 
	
	
		
			| 六、 | 實施計畫可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網站 (https://www.newboe.chc.edu.tw/)/業務專區/檔案下載/ 社教科/學生美術比賽項下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