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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」第五點、第六點、第八點及「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」第四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,並自即日生效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兼任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0-05-07 10:52:49 點閱: 1168 (28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依行政院109年5月1日院授人培字第10900322751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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