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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」第2條,業於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(詳如附件)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護理師

張貼日期: 2020-04-20 18:51:08 點閱: 579 (26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7076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:「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,不適用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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