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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內部公告 ] 函轉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,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,其期限計算疑義。

類別:內部公告 張貼者:幹事

張貼日期: 2020-02-13 21:57:06 點閱: 399 (17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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