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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修正「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四點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會計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2-04-29 14:34:40 點閱: 622 (另開新視窗)


依據函彰化縣政府111年4月21日府主預字第1110141478號函辦理。
說明:

一、行政院修正「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四點,為針對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及住宿費修正,並自即日生效。

二、檢送修正「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四點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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